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(记者李煦)今天结束的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《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》。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朱宗涵介绍说,过去北京市实行的是义务献血制度。自八十年代政府开始用行政手段,给各单位下达献血指标来保证临床用血;1992年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制定了《北京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》,规定义务献血是每个适龄、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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